第2章 有了!(3 / 4)

员、歌手、作曲家、导演、画家、作家多如过江之鲫,但在千年的艺术史中,就只有钟蕾和其他寥寥几人能名列前百!

这是何等的伟大。

有一两个现在还没出生,陈锋总不能提前去接近这些人的爹娘。

哪怕他能做到,但等这些人取得成就,只怕陈锋自己都快七老八十了。

还有几个现在成名已久,陈锋认识这些人,但这些人不认识他,他也没机会接近对方。

还有个别画家,现在倒是落魄,陈锋很容易就能接近。

但画家嘛,都懂的,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,死了之后便会日渐受人追捧。

譬如陈锋知道的这位,死了整整三百年后,世人终于认可了他的艺术成就。

三百年,陈锋和那位画家本人都等不起。

所以思来想去,唯一具备实用价值的,还真就只得钟蕾这一人。

“都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。钟蕾能取得那样的成就,性格上有些特立独行的地方,似乎理所当然。”

念及此,他又原谅了钟蕾。

直来直往的套近乎既然不行,那就换个思路曲线救国。

这一夜,陈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。

经过仔细权衡,他慢慢拿出新主意。

他决定抄歌。

反正在梦境里度过的一整年都荒废了,成天只顾着玩乐,电视电影小说游戏和歌曲这些休闲娱乐作品倒是见识得不少,还不如废物利用。

满脑子只想着强行抱大腿是错误的,得主动发掘自身优势。

先把自己强大了,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!

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!

那我抄什么呢?

电影电视剧的体量太大,变现困难。

小说?

字数太多,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,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。

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?

别开玩笑了,那么多字,写小说多累,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,投入产出比太低了。

再者,每个人自己手打的文字,都注定会有每个人不同的个人特色。

同一件事,让不同的人来讲,讲出来的味道也天差地别。

陈锋很有自知之明,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,剧本也同理。

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与滑稽了,那个投资额也不小,以当下的科技水平,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。

所以,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,最简单的,变现最容易的,正是抄歌。

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,以前从未学过音乐,

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,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,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,还走调。

但总得要试试。

陈锋制定了一个计划表,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,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,尝试着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。

这个过程当然很难,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,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。

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。

这分明就是针对钟蕾的投其所好。

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,所以接近起来这么困难。

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,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?

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,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,岂不美哉?

陈锋也不睡了,从床上蹦起来,打开电脑开始奋笔疾书。

他决定把自己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,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,自己先哼两遍,免得回头忘了。

十分钟后,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,僵住了。

《乏味》

破碎